更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试题
- 1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对所生产、经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应当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粮食质量检验,建立检验报告、入库来源和销售去向等相关信息的质量安全档案。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推广使用安全、高效的生物防治技术,指导、鼓励粮食生产主体采取有利于防止土壤污染的种养结合、轮作休耕等农业耕作措施,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
- 3县(市、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通过提供培训、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提高粮食生产主体应用农业技术的能力。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粮食产销合作机制,鼓励粮食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合作,调剂余缺,促进粮食供需平衡,提高掌握粮源能力。
- 5粮食主产区应当发挥优势,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非主产区应当稳定并提高粮食自给率。
- 6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生产、储备、流通、监管、应急等粮食安全保障活动,适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