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试题
- 1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2地方政府储备粮库区周边规定范围内不得有威胁库存粮食安全的污染源、危险源,不得有影响政府储备正常储存保管的场所和设施。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督,对本行政区域耕地种粮情况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
- 4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5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应当符合相关条件,严格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 6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自治区粮食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实现自治区粮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依法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粮食储备企业落实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和储备管理的主体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规定,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