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试题
- 1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数据和有关情况。
- 2粮食生产者和粮食、餐饮经营者应当加强反对粮食浪费的宣传教育,采取措施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损耗。
- 3动用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恢复库存。
-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保护。
- 5动用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恢复库存。
- 6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等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应当符合相关条件,严格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