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试题
- 1在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2粮食生产者和粮食、餐饮经营者应当加强反对粮食浪费的宣传教育,采取措施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损耗。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粮食收购储存、产销合作、储备监管、应急调控等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
-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负总责,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
-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拆除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的品种特点、储存品质指标和市场等情况安排年度轮换计划,实行科学轮换,避免市场粮食价格大幅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