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试题
-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粮食安全保障有关部门及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粮食安全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 2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供应体系,落实应急粮源及其仓储、加工、运输和供应等应急保障措施,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拆除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 5地方政府储备粮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由粮权所属人民政府按规定予以核销。
- 6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包括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用于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