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首页->刑事诉讼法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微考学堂微考学社

更多刑事诉讼法试题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