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试题
- 1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发生行政执法管辖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协调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 2本省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 3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 4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在监督检查或者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中发现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
- 5调查涉及专门性问题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评估或者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
- 6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依法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或者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