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试题
- 1行政执法监督实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采取行政执法监督措施时,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 2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省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制定本系统全省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并报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国家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4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
- 5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处理。
- 6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人书写确有困难或者情况紧急的,可以口头申请,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当场如实记录,经申请人确认内容无误后由其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