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试题
- 1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
- 2重点排放单位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需要变更单位名称、碳排放配额等事项的,应当报经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应当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进行变更登记,并向社会公开。
- 3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监督检查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和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相关情况按程序报生态环境部。
- 4重点排放单位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 5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
- 6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结果,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和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