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题
- 1《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2根据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对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采用下列方式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正确答案)
- 3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0日。
- 4本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适用《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5在事实表述、法条引用、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瑕疵,不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正确性及效力的,不属于《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过错。
- 6调查人员与所调查案件或者被调查的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