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试题
- 1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将流动从事民俗宗教服务人员纳入社会管理。
- 2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县(区)、乡(镇)、村(社区)宗教工作机制,落实乡(镇)、村(社区)宗教工作责任制。
- 3教育部门应当加强校风校纪、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师生遵纪守法;加强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学生的校外活动;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失学,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防范欺凌行为,遏制校园暴力;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校园及其周边地区治安。
- 4自治区成立平安西藏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 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科学细分基础网格,加强网格队伍建设,建立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网格化管理在采集基础信息、治安防范、实有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收集社情民意、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代办公共服务等基层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 6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工作机制。强化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属地社会管理责任,强化网格员、双联户责任,加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等应当做好信息采集、医疗诊治、困难救助等服务,保护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