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试题
- 1自治区应当建立完善由社会面的治安防控网络,重点部位、特殊行业和复杂公共场所治安管控网络,乡镇(街道)、村(社区)治安防控网络,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网络和地区间的边际治安联防网络等组成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提升科技防控能力,整合现有资源,发挥“雪亮工程”作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 2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当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作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工作平台。
- 3村(居)民委员会和双联户应当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发动村(居)民共同做好本村(居)社会治安相关工作。
- 4各级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机制,每年开展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工作。
- 5平安建设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的方式包括通报、约谈、督办、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机制等。
- 6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违反《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平安建设义务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可以予以通报批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