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试题
- 1县级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应当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组织动员村(居)民委员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双联户、企业、驻村(居)单位等参与基层平安建设,落实平安建设责任。
- 2通信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对互联网上发生的异常变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应当进行风险提示;指导互联网和通信企业改进互联网和通信违法犯罪证据提取工作,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要求相关企业立即采取阻断措施。
- 3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河湖和矿产、林下、冬虫夏草等资源权属和生态环境争议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
- 4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工程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 5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资源权属争议、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卫生、跟踪帮扶、招录招聘、就学就业、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领域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对可能引起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
-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平安建设考核结果运用,将平安建设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奖励惩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