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试题
- 1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对平安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2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 3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通信工具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活动,妥善处置涉稳涉边网上重大突发舆情事件。
- 4各级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应当根据平安建设工作需要,确定本区域内的有关国家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作为平安建设成员单位。
- 5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河湖和矿产、林下、冬虫夏草等资源权属和生态环境争议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
- 6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平安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装备保障,加强内部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机制,定期排查调解处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