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试题
- 1公安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开展出租屋人口信息和房屋信息核查采集,排查出租屋安全隐患。
- 2县级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应当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组织动员村(居)民委员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双联户、企业、驻村(居)单位等参与基层平安建设,落实平安建设责任。
- 3公安、国家安全、网信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政治安全、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网络安全等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对安全形势进行整体研判,加强对社会舆情、治安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预测,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 4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建设职责。
- 5邮政、快递企业依法对交寄物件安全检查进行全程录像,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 6公安、国家安全、网信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政治安全、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网络安全等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对安全形势进行整体研判,加强对社会舆情、治安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预测,提出工作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