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试题
- 1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将平安建设纳入社区建设内容;做好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解处理、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
- 2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应当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公安提示等,被建议单位应当及时研究办理并反馈。
- 3村(居)民委员会和双联户应当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发动村(居)民共同做好本村(居)社会治安相关工作。
- 4为了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平安西藏,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幸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
- 5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加强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建设。
- 6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治安联防、查处案件、管理实有人口,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帮教;排查调解民事纠纷,监督执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