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试题
- 1司法行政、卫生健康、教育等主管部门以及基层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预警干预机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失意人员、性格偏执人员等群体的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防止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
- 2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将流动从事民俗宗教服务人员纳入社会管理。
- 3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引导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 4宗教事务部门必须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法治观念,督促指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分级和属地化管理原则,推进藏传佛教等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5文化、新闻出版部门应当推进平安文化建设,加强文化市场及相关行业的监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道德、法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制作、播放、出版和销售反动、暴力、恐怖、淫秽、迷信、邪教等有害出版物、有害电子信息和电子音像制品的行为,依法查处娱乐场所各类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行为。
- 6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场所管理者、参加人员、公安机关应当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确保大型活动安全有序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