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试题
- 1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派出机关制定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和规划,并纳入教师、校长培训规划,安排经费对法治副校长开展培训。培训应当包括政治理论、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法律政策、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 2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派出机关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库并动态调整。
- 3法治副校长任职前,应当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培训。任职期间,根据实际安排参加相应的培训。
- 4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协助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5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的宏观政策,统筹指导地方开展法治副校长的推荐、聘任、培训、考核、评价、奖励等工作。
- 6法治副校长由所聘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可以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