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试题
- 1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协助开展以下工作:
- 2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从人员库中自主或者根据统一安排选聘法治副校长,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聘任人选。
- 3学校应当将支持法治副校长履职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主动向法治副校长介绍学校有关情况,定期收集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法治副校长反馈,配合法治副校长做好相关工作。涉及到法治副校长履职的会议、活动,应当事先与法治副校长沟通,并通知其参加。
-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
- 5《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 6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参加的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本地区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