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试题
-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遴选、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
- 2法治副校长由所聘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四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 3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商有关部门组建由不同派出机关人员组成的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服务区域内学校。
- 4法治副校长应当按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主动参与学校工作,积极参加培训,定期到校开展工作。鼓励法治副校长利用信息化手段,参与学校工作。
- 5为了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 6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协助学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或者矫治教育。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辅导、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