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首页->水利事业编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于结构上区分为由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专有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有部分,每一所有人享有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与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的结合。其中,专有部分是指具有构造上及使用上的独立性,并能够成为分别所有权客体的部分。共有部分是指区分所有人所拥有的单独所有部分以外的建筑物其他部分,并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根据上述定义,属于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是()。

(A)小区绿地

(B)走廊

(C)独立阳台

(D)物业管理用房

查看解析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微考学堂微考学社

更多水利事业编试题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