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试题
-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每日施工作业前组织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未消除的部位及其影响的区域不得施工作业,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设备、设施不得使用。
- 2施工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 3市政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市政道桥、公路养护维修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 4施工起重机械、盾构机械和桩工成孔机械在本市初次使用前,未办理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5施工现场作业的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架子工、盾构机械操作工、建筑焊工、建筑电工等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
- 6建设单位违反《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