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A)不配备与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监理人员
(B)发现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安全条件或者安全隐患未消除进行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而不及时报告的
(C)国家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风险点位施工过程中,不在现场带班或者不进行旁站监理的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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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机械安装单位违反《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不编制安装、拆卸方案、不制定施工安全措施而安装、拆卸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施工起重机械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由检测责任人签字,并对检测结果负责。第五章监督管理
-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项目监理工作方案中明确施工安全监理措施,配备与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监理人员。
- 4《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1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2004年6月21日修订的《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第六章法律责任
- 6国家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风险点位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现场带班,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进行旁站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