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报送备案时,应当提供下列施工安全措施资料:
(A)施工单位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B)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安全方案
(C)建设项目施工影响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管线和设施的保护方案
(D)土方处置方案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E)保证施工安全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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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守《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 2施工单位违反《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发生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 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要临时离开现场不能带班的,应当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委托施工管理负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带班。
- 5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总责;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对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直接责任。
- 6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列支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于开工前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其使用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