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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点。

答:(1)复合性与一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三种权益构成,即专有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和成员权。一体性是指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项内容必须结为一体,不可分离。(2)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一是取得专有所有权即意味着取得了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二是专有所有权的大小,决定了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的大小。三是在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上,只登记专有所有权,而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那么不单独登记。(3)权益主体身份的多重性。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上,由于其由专有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构成,因而区分所有权人的身份亦具多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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