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试题
- 1居住分散的边远山区应当合理设置教学点。
- 2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调配交流、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
-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未经学校许可,不得使用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不得在校园内举行各类活动。禁止在校园内、校门口恢复或者建造祠堂、庙宇、坟茔和进行迷信、宗教活动。
- 4学校周围两百米范围内禁止开设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禁止流动摊贩在学校门口经营;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保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 6学校应当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