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 试题
- 1《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 2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根据全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本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补充的公共服务事项,组织编制和调整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3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列出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办理该事项的全部材料,不得有模糊性表述和兜底性条款;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 4前款规定的政务服务事项,牵头办理机构应当整合申请材料,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同一材料不再重复提交。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务服务工作,因地制宜设立和规范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 6除当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外,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在办事指南载明的期限内办结;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应当将延长期限及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