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 试题
- 1省政务服务中心根据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要,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标准。
- 2两个以上政务服务机构分别办理高度关联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由事项涉及最高办理层级的政务服务中心明确牵头办理机构;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由涉及政务服务机构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确定牵头办理机构,开展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 3政务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制作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应当充分考虑公共服务需求、兼顾公共服务能力,并广泛征求意见。
- 5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需要证明身份的,自然人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生物识别技术形成的认证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法定证照。
- 6支持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跨省政务服务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