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 试题
- 1《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 2县级以上政务服务机构和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府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互认和业务协同。
- 3政务服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申请事项审查后不予同意的,应当依法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渠道。
- 4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
- 5供水、电力、燃气、通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自行设立政务服务场所提供公共服务,参照适用《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
- 6按照国家规定已经开展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区域性统一评估评价的,政务服务机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该区域内有关项目的单项评估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