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试题
- 1政府数据使用部门申请共享的数据未列入提供部门共享目录的,提供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答复;同意共享的,应当列入目录进行采集,并按照规定实施共享;不同意共享的,应当说明理由。
- 2可以提供给所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的政府数据属于无条件开放类。
- 3可以通过政府数据共享平台获得的政府数据,行政机关不得重复采集。
- 4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实施的数据共享开放活动,适用《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
- 5政府数据提供部门收到数据开放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应当立即答复。
- 6《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所称的政府数据,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包括行政机关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管理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府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