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试题
- 1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应当具有合法目的和用途,遵循正当、必要、适度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
- 2提供数据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对省和市、州人民政府的数据开发利用得出的数据模型、数据产品等,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进行安全审查。
- 3政府数据提供部门收到数据开放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应当立即答复。
- 4《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 5政府数据开发利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安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数据开展脱敏、清洗、加工、建模、分析等数据服务时,应当构建安全可靠的数据开发环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保护政府数据免受泄露、窃取、篡改、毁损与非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