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试题
- 1数据提供部门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数据提供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 2行政机关通过政府数据共享平台提供的文书类、证照类等政府数据,加盖行政机关数据共享电子印章后,与纸质文书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其他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依据。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相关工作。
- 4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制定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考核评价标准,每年对本级行政机关、下级人民政府数据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的维护管理、数据采集与更新、数据共享开放、数据使用、数据开发利用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定期通报评价结果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还可以委托第三方对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程度和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 5行政机关为提升政府数据质量委托第三方开展政府数据规范治理等工作的,应当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通过签订保密协议、技术监测等措施,保障政府数据安全。
- 6行政机关应当指定专门的数据管理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数据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编制以及数据的归集、发布、维护管理,负责配合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协调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