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试题
- 1政府数据共享时,数据提供部门有权了解数据使用部门使用相关数据的情况。
- 2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政府数据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及有关标准规范,及时采集、管理和维护政府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 3政府数据开发利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安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 4数据提供部门同意政府数据开放申请的,通过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及时向申请人开放,并明确数据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不同意开放的,应当说明理由。
- 5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放的政府数据属于不予开放类。
- 6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政府数据资源创新产品、技术和服务,构建农业、工业、金融、交通、教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发挥政府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