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试题
- 1政府数据使用部门申请共享的数据未列入提供部门共享目录的,提供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答复;同意共享的,应当列入目录进行采集,并按照规定实施共享;不同意共享的,应当说明理由。
- 2政府数据提供部门收到数据开放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应当立即答复。
- 3政府数据使用部门因履行职责确需使用不能共享的政府数据的,由使用部门与提供部门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 4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有效流动和开发利用机制,推进政府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
- 5《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所称的政府数据共享,是指行政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行政机关政府数据和为其他行政机关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
- 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数据开展脱敏、清洗、加工、建模、分析等数据服务时,应当构建安全可靠的数据开发环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保护政府数据免受泄露、窃取、篡改、毁损与非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