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试题
-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规定,擅自转让获取的有条件开放的政府数据、改变用途或者使用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2违反《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3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每年应当结合地方发展特色、政务协同要求、企业利用需求和公众生活需要,明确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重点内容,指导和监督相关行政机关按照重点内容提供数据,拓展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范围、深化共享开放内容、强化动态更新。
- 4使用政府数据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获取的政府数据发现不完整或者有错误的,可以向数据提供部门反馈,数据提供部门应当及时补充、校核和更正。
- 5列入有条件共享类或者不予共享类的政府数据,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作为依据。
- 6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放的政府数据属于不予开放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