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试题
- 1违反 《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供水单位、用水单位未按要求做好用水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2开展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应当对测试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测试结果。
- 3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创建节水型单位,优先采购和使用列入国家鼓励使用目录的节水产品和设备,完善节水管理制度。
- 4为了珍惜水资源,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
-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开展节约用水工作。
- 6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推广使用节水技术、设备和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