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试题
- 1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推广使用节水技术、设备和工艺。
- 2再生水价格由供需双方自行协商,按照与城镇供水保持竞争优势的原则合理确定。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约用水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节约用水投入机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对节水示范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 4违反 《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供水企业发现漏损或者接到漏损报告后未及时抢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5违反 《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新建公共建筑未安装节水型器具或者未按规定安装再生水回用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