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种子法试题
-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种子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3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
- 4标签是指印制、粘贴、固定或者附着在种子、种子包装物表面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
- 5由财政资金支持为主形成的育种成果的转让、许可等应当依法公开进行,禁止私自交易。
- 6品种审定实行回避制度。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工作人员及相关测试、试验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公正廉洁。对单位和个人举报或者监督检查发现的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及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