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应当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立项。
(A)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B)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C)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D)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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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应当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立项。
- 2电子烟广告的监督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广告的规定。
- 3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范围后,方可从事进口产品的批发业务。
- 4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5《电子烟管理办法》中所称的烟具包括()。
- 6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电子烟经营主体改变除许可范围或者具有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以外的登记事项,应当()烟草专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