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应当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立项。
(A)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B)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C)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D)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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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下同)、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设立必须经()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 )核准登记。
- 2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下同)、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其()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 3对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等措施。
-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机构根据检验检测报告等申请材料对电子烟产品进行()。
- 5进口的电子烟产品应当在包装上标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字样。
- 6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