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试题
-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公开与投资相关的规划、产业政策以及项目审批、核准的办理流程,并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探索推广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改革,简化投资项目许可等相关事项的办理程序。
- 2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公开涉及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有关数据。
-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实行分类管理。
- 4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金融、大数据、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 6除因安全、便民等特殊情形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鼓励和支持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将其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进入所在地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