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试题
- 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实行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本部门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目录。对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缺项材料在容缺受理目录内的审批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先行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补交期限。
- 4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定期对本自治区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 5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全面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和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项目,应当引入竞争机制,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收费主体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收费项目,应当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标准和价格,监督收费主体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