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试题
- 1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公告时限为二十日。公告期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为企业办理注销登记。
- 2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违约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惩戒和退出机制,对出具虚假证明、报告,违法违规收取费用,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违反业务规范、职业道德,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 4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依法明确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等具体情形。裁量基准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调整情况和执法实践实行动态管理并予以公布。
-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项目,应当引入竞争机制,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收费主体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服务收费项目,应当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标准和价格,监督收费主体严格执行。
- 6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公告时限为二十日。公告期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为企业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