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试题
- 1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实行分类管理。
- 2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中小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和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自治区规定。
-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公开与投资相关的规划、产业政策以及项目审批、核准的办理流程,并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探索推广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改革,简化投资项目许可等相关事项的办理程序。
- 4自治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土方作业量大的市政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取得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且施工现场具备条件的,可以先期开展土方、护坡、降水等作业,但是应当在主体工程施工前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 5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企业通过上市(挂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引入股权投资等方式进行融资,做好上市企业后备资源的筛选、培育、辅导和服务工作。
-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尊重各类市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和激励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人才引进、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收入分配、住房、医疗、社会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老人赡养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