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试题
- 1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未成年人节目社会评价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布所评价节目的改进情况。
- 2不得制作、传播利用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角色进行商业宣传的非广告类节目。
- 3邀请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应当事先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不得以恐吓、诱骗或者收买等方式迫使、引诱未成年人参与节目制作。
-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违反《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其主管部门或者有权处理单位,应当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向被处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有权处理单位通报情况,提出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的处分、处理建议,并可函询后续处分、处理结果。
-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违反《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其主管部门或者有权处理单位,应当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向被处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有权处理单位通报情况,提出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的处分、处理建议,并可函询后续处分、处理结果。
-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的未成年人节目。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应当记录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