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首页->中级经济法

甲、乙、丙三个共同出资成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出资比例分别为20%、20%、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丙将自已在该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知晓后均不同意。以下几种意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就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B)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也不得将出资转让给丁

(C)丙的表决权占全体股东表决权的1/2以上,他完全有权决定将出资转让给丁

(D)丙有权自由地转让出资,无需经甲、乙同意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微考学堂微考学社

更多中级经济法试题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