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婷某、红某和圆某共同出资,拟设立名为“考帮研究会”的社会团体法人。设立过程中,婷某等3人以考帮研究会名义与某科技园签署了为期3年的商铺租赁协议,月租金5万元,押3付1。此外,圆某为设立考帮研究会,以个人名义向某印刷厂租赁了一台高级印刷机。关于某科技园和某印刷厂的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考帮研究会未成立,则某科技园的租赁债权消灭
(B)即便考帮研究会未成立,某科技园就租赁债权,仍可向婷某等3人主张
(C)如考帮研究会未成立,则就某科技园的租赁债务,由婷某等3人承担连带责任
(D)考帮研究会成立后,某印刷厂就租赁债权,既可向考帮研究会主张,也可向圆某主张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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