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水污染防治法试题
- 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 2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或者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适时修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3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 )。
- 4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备案后施行。
-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6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相关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