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水污染防治法试题
- 1对造成一般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
- 2市、县级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 )时,应当报告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 3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 4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5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 6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和实际生产经营地被划入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区人民政府以该公司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混凝土制品制造,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噪声等污染物为由,根据《水污染防治法》之规定,作出责令该公司关闭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