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2022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试题
- 1开展风险评估,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进行。
- 2重大行政决策依法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3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
- 4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执行中出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情况紧急的,决策机关行政首长可以先决定中止执行;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 5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应当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载明。
- 6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对国家尚无明确规定的探索性改革决策事项,可以明示法律风险,提交决策机关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