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取用地下水的取水许可申请不予批准:
(A)不符合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地下水水位控制要求
(B)不符合限制开采区取用水规定
(C)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规定
(D)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E)水资源紧缺或者生态脆弱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项目
(F)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垦种植而取用地下水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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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统筹考虑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地下水利用情况以及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组织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2报废的矿井、钻井、地下水取水工程,或者未建成、已完成勘探任务、依法应当停止取水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由工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实施封井或者回填;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将其封井或者回填情况告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无法确定所有权人或者管理单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封井或者回填。
- 3根据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商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 4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重要泉域保护方案,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地下水监测数据。
- 6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划定后,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划定程序进行调整。